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对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罚金、没收财产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刑罚种类,对判处的财产刑,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执行;因犯罪行为而致他人遭受物质损失的,罪犯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判决一旦生效、罪犯已入狱服刑,执行就更加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维护裁判权威,有效惩罚犯罪,保障被害人权益,2012年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情况,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罪犯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以认定有悔改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从宽掌握;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从严掌握。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