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以房子抵押要怎么走程序
一、债务以房子抵押要怎么走程序(《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债权人与抵押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二、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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