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重新出现的夫妻关系如何处理
宣告死亡重新出现的夫妻关系如何处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如果当事人重新出现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十一条 【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如果当事人重新出现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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