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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送达如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送达时间

1、民事诉讼可以适用多种程序审理,审理的期限各有不同。其中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2、对于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法院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确定举证期限是1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是6个月,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一般确定在1个月左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确定在1个半月左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开庭时间以公告的时间确定,大概在立案后3个月左右。

3、确定上述开庭时间,是因为案件审结时间是固定的,判决之前还必须合议、院长签发,重大疑难的还要向审判委员会汇报,再加上撰写判决书,打印,送达,必须留有大概1个月的时间。

二、送达途径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三、不到庭后果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不到,等于你放弃了申诉、举证、辩护的权利。基本输官司了。

以上便是与传票相关的一些内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送达如何。收到传票后不到庭又会有哪些后果等等不管是哪一个问题出现偏差都会引起整个诉讼程序出现问题。当然对于传票现在也已经较为常见了,大家对于传票的送达方式也有一定的印象了,有些是需要本人签收的,有些是放在亲属家的,还有一种特别是情况就是通过电话通知的,但是这个情况是非常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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