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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需要开庭公告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简易程序需要开庭公告吗

简易程序开庭日期应在开庭三日前公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裁判要旨:凡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即使适用简易程序,也应当严格遵守“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不能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而影响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看过上文的知识,我们就可以知道,简易程序虽然比较简单,没有太过冗长的程序,但仍然是需要进行开庭公告的,特别是需要之后才审理的案件,有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

TAG标签: 案件 程序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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