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简易程序法院会去取证吗
离婚简易程序法院会去取证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证据由原告提供,法院的责任是审查证据是否合法,是不会主动去取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 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起诉证据包括哪些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证据由原告提供,法院的责任是审查证据是否合法,是不会主动去取证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