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维持原判如何计算利息
再审维持原判如何计算利息
应依据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定的时间去计算债务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通常会写到,如果不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罚息部分。如果该法律文书没有经过二审程序而生效,则该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就是执行的内容,应按照该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和内容,债务人应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维持原判
是上级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审理,认为上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而予以维护的诉讼活动。维持原判一般发生在上诉审程序(包括第二审程序、三审程序)中。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裁定。上级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审判相关信息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目前有以下三种形式:
1、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依照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的案件是:
(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判简单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判;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全部由合议庭审判。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3、审判委员会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其任务主要有三项:
(1)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
(2)总结审判经验;
(3)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再审维持原判是认为上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而予以维护的诉讼活动,而且关于利息的计算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定的时间去计算债务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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