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省高院的再审不服如何投诉
一、对于省高院的再审不服怎么投诉
民事诉讼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后,当事人对省高院的驳回再审裁定或者判决不服,如何救济?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最高院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种是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由最高院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二、最高法院申请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一份,自身也算在内。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1份,即四份。这是最近更改的要求,请格外注意。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即可。)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即可。)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如果有的话就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
5、申请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当事人亲自去办,就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让法官核对;如果是委托律师办理,则当事人只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官核实律师证原件即可。)
6、营业执照。(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要求原件。该证明写法:“XXX在我单位担任XX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注意:法定代表人只有董事长和经理可以担任,因此,该证明的职务只能填董事长或经理。有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挂名,在工商局备案是董事长,实际可能不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担任财务会计人员的职务,此时可不能填“会计”之类的。)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要求原件。内容与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似。)
9、授权委托书。(一份,要求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要求公民代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律师代理人提供律师证复印件一份。请带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让法官核实。)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要求原件。)
12、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套,复印件即可。)
三、民事申诉书范本
民事案件申诉书
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电话等和身份相关的基本信息。
被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写明被申诉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电话等和身份相关的基本信息。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一案(写明案由),由xxxxx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现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xxxx号判决,特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1、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终审法院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除对xxxx计算有误,本院依据查证的事实予以变更外,其余可予维持。原终审法院判决:(写明判决内容)。针对上述判决,申诉人认为原终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综上所述,由于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所以申诉人提出申诉,恳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责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时间: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此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对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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