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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撤诉法院如何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撤诉法院如何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需要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到,在司法实践当中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同时这也从最大程度上的保护了原告被告的权益,如果真的遇到了逼迫胁迫要求原告撤诉的情况建议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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