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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打回重审的案件怎么审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二审打回重审的案件怎么审理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法律规定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二审打回重审的案件还是根据一审的程序审理是一样的,一般对一审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进行上诉,一般二审的人民法院不能再次发回重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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