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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上诉期限是否适用中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审判决后的15日上诉期限是否使用中止?比如上诉期的第二天放假了,最后一天又刚好是刚上班的那一天<非节假日了>,那我的最后期限是哪一天??难道我就两天?

律师解答:

关于上诉期间与节假日的问题,上诉期间的开始日以及期间中的一些日期是节假日的,应当计算在期间内而不应从中扣除。

能够扣除的情形只是说如果正好到期的那一天是节假日则不算在内,但是中间的部分都要计算

补充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上诉期限,依案件性质及其具体情况,分别是:

(1)反革命案件和贪污等其他一般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1983年司法解释规定:(2)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人应当判处死刑,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均为三日;如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或者案情复杂、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尚不完全清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仍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仍为五日。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所有被告人并未全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全案被告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统一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统一为五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逾上诉期限而未提起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时,则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以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再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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