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可以由独任庭审理吗
简易程序可以由独任庭审理吗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案件都是比较简单的,这个时候可以由审判员一个人独任审理,简易程序一般是在三个月的时间处理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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