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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庭审准备有哪些过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刑事诉讼庭审准备有哪些过程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准备的过程包括确定合议庭的人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开庭的相关信息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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