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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怎么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庭审报告如何写
依据我国刑事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作出记录后由判长和书记员签名,作为庭审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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