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庭审报告怎么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庭审报告如何写

依据我国刑事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作出记录后由判长和书记员签名,作为庭审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庭审报告如何写”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作出记录后由判长和书记员签名,作为庭审的报告。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