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审计人员审计哪些材料来取得证明材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审计人员审计哪些材料来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相关知识点

一、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停止审计决定执行

裁决期间,审计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受理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被审计单位申请停止执行,受理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办理。裁决决定应当自接到提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审计机关和提请裁决的被审计单位,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二、各级审计机关都是由什么人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知识拓展:审计署受国务院总理领导,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署以下各级审计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对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援助中心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财税法审计人员审计何种材料来取得证明材料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