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离婚怎么确定管辖
一、流动人口离婚如何确定管辖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但近年来,由于人口流动频繁,常出现“人户分离”情况,如相关诉讼全部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则会给当事人及法院带来极大不便。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管辖另有规定。一般而言,包括下述情形:
(一)如果被告单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则原告应向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如果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均超过一年,而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其在外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该外地即所谓“经常居住地”),则原告应向外地法院起诉。
(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均超过一年,而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原告应向原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打离婚官司应注意什么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的方式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定手续。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公民只有通过下述两种途径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像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流动人口离婚如何确定管辖”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对于流动人口可以在常住地法院进行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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