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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中地域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民诉法中地域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1、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经营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一般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于一特殊的情形,如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情形的,由原告地法院进行管辖。

3、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4、如果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具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如果管辖权不明确的,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5、对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等适用的是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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