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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期间单位如何发放工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职工在工伤期间单位如何发放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的法律解答,从上面内容可知,职工因工受伤期间除了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发放相关工资待遇。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相应地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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