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隐瞒婚姻状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以员工已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女性应聘者为未婚,应聘者为获得工作岗位而隐瞒已婚的事实,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骗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定应聘者为未婚的条件是违法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用人单位设定应聘者为未婚的条件,原因一般是劳动者如为已婚女性,在结婚生育等情形时因休假而导致单位客观损失。但是,劳动者有休假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在得知员工应聘时告诉其婚姻状况为虚假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员工可以采取一下救济手段:

    1、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