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事故走保险流程
交通死亡事故走保险流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相关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这是我们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在实际中大家遇到了交通事故就要按照这样的流程进行走保险,才能得到相关的理赔。这对于肇事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常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少的赔偿。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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