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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做了两天可以辞职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天后可以辞职吗
可以,但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负有赔偿的义务。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但对用人单位这次损失的还是应当予以赔偿。以上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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