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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入职合同就是签正式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签入职合同就是签正式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此可知,入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签入职合同之前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如果对这方面有疑问,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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