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1.目的
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素质,更好的增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促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
2.范围
适用于z酒店物业管理公司及各项目公司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编制、员工入职、试用、转正、考核、辞退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员工后勤服务工作的执行。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相关部门的入职准备工作
4.1.1人力资源部/各项目人事负责人:
4.1.2在新员工报到前1个工作日内安排好电话等办公用品;
4.1.3在新员工报到后1个工作日内设置好电子邮箱;
4.1.4在新员工按要求提供照片后的1个工作日内做好新员工的考勤卡及工作牌。
4.1.5入职部门根据入职员工岗位的需要,申请购买电脑等特别的办公用品或办公设施。
4.2提交资料
4.2.1新入职员工报到第一天,填写《人事档案》,并按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资料:
4.2.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二张个人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办理员工人事资料卡、工牌、社会保险等;
4.2.3提交《担保书》;
4.2.4保安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3办理担保手续
应聘会计、出纳、司机等特殊岗位的,新入职员工须在报到当日或之前遵照以下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4.3.1财务系统主管级以上人员、出纳和司机等必须提供一类担保手续(以下任选一项):
本人的户籍复印件;
由有集团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户籍并从事资信等级较高的职业的人士做担保,签署《担保书》;
由本公司内职位比担保人高的人士做担保,签署《担保书》;
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证书(如房屋等)复印件,并由有本人户籍所在地正当职业人士做担保,签署《担保书》;
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4.3.2财务系统其他岗位人员等必须提供二类担保手续(以下任选一项):
一类担保手续的其中一项;
由有公司所在地户口并有正当职业人士做担保,签署《担保书》;
由公司内与担保对象职位相等的人士做担保,签署《担保书》。
4.3.3无法提供担保的特殊岗位人员处理办法:
新进人员不能提供以上担保的一律不予录用;
现有人员不能提供以上担保的逐步调离现有岗位。
4.3.4新入职保安人员须依据户籍所在地的不同,在以下试用期指定时间内办理好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交予所属人事部门:
户籍为当地省份内的:一个月内
户籍为当地省份外的:二个月内
4.4入职引导
4.4.1新员工办理上述入职手续的同时,领取《新员工入职指引》、《员工手册》、《新员工基础在职培训清单》、《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调查表》等资料;
4.4.2人力资源部/各项目人事负责人向新员工讲解入职注意事项,指导其完备相关手续;
4.4.3新员工报到后,入职引导人须带其到各部门进行介绍;
4.4.4人力资源部/各项目人事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基本情况,在网上发布"新员工介绍".
4.5薪酬、福利
4.5.1人力资源部/各项目人事负责人须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及转正工资级别、福利待遇确定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情况知会新员工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
4.5.2人力资源部/各项目人事负责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该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4.5.3新员工报到当天,公司与员工按规定签署《试用期协议书》。
4.5.4新员工从其报到之日起计发薪酬。
4.6各项目人事部门保留对员工所提供的证明材。
员工入职必备劳动法知识
首先,是公司和员工之间要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发生劳动关系的一个标志。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双方就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员工能拿出为公司工作的证据,事实劳动关系就成立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最多是赔偿11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工资高,这对于企业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和风险。
如果整个公司都有签劳动合同,这笔赔偿金就非常恐怖了。主动离职后,如果没有签合同,员工依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很多公司喜欢等员工转正后才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当然,公积金现在还不是强制需要购买的,所以公司不买公积金是可以的。员工即使不想买社保,要求公司不买,公司也需要买。
那种公司不想赔钱,变相裁员的能不能要求公司赔钱呢?比如在公司工作几年,公司效益不好要裁员,但公司不想赔钱,就把你调离岗位,调到生产线那种比较辛苦的岗位,知道你自己会受不了然后逼你自动辞职,他们就说你自己辞职不赔钱,现在的公司学聪明了。
买社保是公司的义务,所以要强制购买。公司不能随便调岗,公司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强行调岗,员工有权辞职,要求公司补偿。公司不买社保,员工有权辞职,公司除了需要补偿员工,还需要补偿没有买的社保。公司如果随意调岗,降薪,试图逼迫员工主动辞职,避免补偿金,这样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辞职的同时,要求公司补偿。按照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那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有些公司就是不陪,说你去告我吧,然后你告它它就会说你工作表现不好啊,不能达到公司要求之类的,其实就是公司业绩不行要裁员。
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不再录用的,单位承担何种责任
《录用通知书》系要约的性质,一旦对方收悉并信赖该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而办理了离职或拒绝了其他单位的录用而到发出《录用通知书》的单位报到的,即对方信赖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此后单位再表示对其不予录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的该种行为系在缔约过程中,使预雇佣的劳动者因信赖《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而为入职做了准备,而后用人单位又因自身原因而无故将其不再录用,使其利益受损,造成其损失,该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此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至于数额一般由法院酌定,部分法院系参照预雇佣的劳动者原每月工资数额×(新用人单位招工手续办理日-原定入职日)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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