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的三种组织形式
会计机构的三种组织形式
1.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会计核算。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它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资金,在银行单独开户,独立经营、计算盈亏,具有完整的账簿系统,定期编制报表。独立核算单位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如果会计业务不多,也可只设专职会计人员。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报账单位。它是由上级拨给一定的备用金和物资,平时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和整理,以及备用金账和实物账的登记,定期将收入、支出向上级报销,由上级汇总,它本身不独立计算盈亏,也不编制报表。如商业企业所属的分销店就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一般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但需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会计事务。
2.集中核算与非集中核算
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其记账工作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
集中核算就是将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企业会计机构内进行。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只是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原始记录,办理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定期将这些资料报送企业会计部门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减少核算层次,精简会计人员,但是企业各部门和各单位不便于及时利用核算资料进行日常的考核和分析。
非集中核算又称为分散核算。就是企业的内部单位要对本身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比较全面的会计核算。如在工业企业里,车间设置成本明细账,登记本车间发生的生产成本并计算出所完成产品的车间成本,厂部会计部门只根据车间报送的资料进行产品成本的总分类核算。又如在商业企业里,把库存商品的明细核算和某些费用的核算等,分散在各业务部门进行,至于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不宜分散核算的工作,如物资供销、现金收支、银行存款收支、对外往来结算等,仍由企业会计部门集中办理。实行非集中核算,使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有利于及时分析、解决问题;但这种组织形式会增加核算手续和核算层次。
3.专业核算和群众核算
我国有些企业除实行专业核算外,还开展群众性核算。
专业核算是由专职会计人员进行核算。
群众核算是由职工群众参加进行的经济核算,如工业企业的班组核算和商业企业的柜组核算等。其具体做法是,确定核算单位,制订核算指标,推选群众核算员,定期计算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绩和得失以及开展劳动竞赛等。群众核算可以使群众及时了解班组或柜组完成的业绩,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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