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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劳动合同由谁来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来认定。的程序是劳动仲裁前置,即对劳动合同效力发生劳动争议先进行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可在接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认定。

以上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及其认定的问题,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特殊的,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规定 劳动者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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