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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变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企业股权变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是不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因此,企业应当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在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企业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企业裁员时的经济补偿标准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发生重大变更时,客观条件发生改变时,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只能劳动仲裁。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继续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合同法 劳动者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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