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重要性
“我不认为这个《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坏的“最近《劳动合同法》实施引起了很多争议,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学者,就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几位专家谈了这么多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但是有一点我不是特别明白,为什么就没有人谈到如何让劳方自己跟资本进行对抗,来进行博弈?“我不认为这个《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坏的法律,就目前的阶段而言,这是应运而生的法律,但我认为从效果上它可能是恶的。因为它只给一种特殊的国家权利进行了保护,而没有配套的给员工和劳动者这种武器,组织工会来进行真正的博弈对抗。这种《劳动合同法》立法的特征,都是以一种国家权利保护者的姿态来保护劳动者本身的能力,谈判的能力进行一次矮化。我们始终就没有这个能力,让员工和市场,和资本产生真正的一种良性的互动。为什么华-为、包括其它一些情况会出现?我认为这跟改革开放30年的的过程有关。改革开放这30年,我认为头15年是所谓放权让利,执政党在放权让利,但是后15年是在捉大放小。它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的制度,实际上放过了真正的垄断企业,而把这些成本转嫁到中小企业及新兴的中层资本家的身上,然后从他们身上吸血,从新兴的中层吸血来去浇灭低层劳动者的怒火,劳动环境的怒火。而所有的这些法律都只充实了国家这种负权的部分,而不能培养出真正的劳动者本身的对抗的能力。”“那么我们说这部法律是不是有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是有意义。但是在这个阶段出现,而不给它配套的制度,我认为它只能成为一种实际意义上的恶法,只能带给劳动者更多的害处,而不是更多的益处,这些所谓的益处其实都是想像的。比如刚才郭军先生谈的,强资本弱劳动,但是即使有了《劳动合同法》,你跟老板谈工资,还是单独去谈,我们还是强资本弱劳动,你怎么跟它去对抗?没有这个能力,看上去好像是我们可以有这种保护,但是真正有了吗?没有。”
“还有一点,现在讲劳动力供求关系,似乎有一种苗头,就是劳动力短缺。实际上,在中国几十年之内都没有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短缺,依然还是资本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真的不觉得目前的这种法律,能够在真正保护这种劳动者的权利。”“所以我认为有两点,第一,《劳动法》或者是《劳动合同法》的作用就是像刚才王一江老师和左*琦老师说的,保障个人的权利,工人的个人权利与他的人身安全。第二是完善工会法,让工人,让劳动者真正能够自己组织起来,能够形成一股力量与资本进行博弈和对抗,然后获得一个最好的结果。其他的通过提高门槛这种方式来保证工人的权益的,我不认为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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