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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会成立劳动关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庭审时,超市未到庭,也没提交书面答辩书。为证明与超市存在劳动关系,吴某出具了工作牌、超市收取的500元的工作服收款收据、同事的证言等。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鉴于吴某提供的证据符合以上规定,仲裁委最终裁定吴某与超市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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