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未婚先孕”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能。
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不得未婚先孕,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以未婚先孕辞退员工的做法是违法的。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未婚先孕”存在道德问题,但规章制度直接将“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本意,也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实施诸如“罚款”等处罚权基于三个前提:
第一、法律是否允许。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可以实施处罚,也即用人单位并无法律授予的罚款处罚权。基此可以判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行为于法无据。
第二、双方对于工资支付的标准如何约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资的约定可以有很多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同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是二种支付标准:一是计时工资,且绝大部分是按月为计量单位的计时工资;二是计件工资,且我国的计件工资同国际上通行的计件工资的做法完全不同,国际上的计件工资是只计件则不计时,即计件则没有加班加点一说,而我国则采是计时下的计件工资,即上班依然是8小时,同时实行计件工资制,超过8小时的计件报酬也按照计时工资做法升格为1。5倍、2倍等。无论劳动者按照上述两种计算工资的方法中的哪一种计算劳动报酬,降低劳动者报酬的前提只有两个:一是工作时间的减少;二是双方约定合格产量的减少。
第三、扣款的正当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专为规制用人单位实施的诸如“罚款”等这一类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因为所有的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是基于“内容合法”这一前提,而“罚款”规定本身内容就不合法,因此应当认定罚款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未婚先孕”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劳动法解除条件,违法解除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赔偿的情况不了解,就应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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