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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给员工发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没给员工发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

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发一份给你,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合同给你的。

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危害

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也是危害巨大,但很可惜这一点往往不被企业管理者所重视,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现实中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偿金和支付工资的惩罚上。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惩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惩罚并且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给员工发劳动合同违法吗 单位跟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应该要给员工一份,单位保留一份,这样才是合理的做法。单位没给员工发劳动合同,员工觉得不合理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眼前的问题,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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