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法律是予以特殊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怀孕女职工试用期能不能被辞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內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于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法解除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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