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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标准内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取消“脑震荡”一词

2、鼻骨骨折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3、外伤性鼓膜穿孔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4、外伤性血尿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二)等级标准之界定

1、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5、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等级限度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轻伤鉴定标准内容”相关内容,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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