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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

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就医程序

1、对经医院专家鉴定为旧伤复发并需要治疗的,由本人申请填写《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

2、企业保险科批准就诊医院及所需金额。

3、退休人员每个季度末凭《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审批表》、《诊历》、有效票据、复式处方到企业保险科审核结报。

4、社保处依据局企业保险科审核的意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

工伤复发的待遇: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在工伤复发后需要先经过工伤复发的鉴定,然后才能根据相应的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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