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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条件及材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不服工伤鉴定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以上是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内容,不是随便就能做第二次的工伤鉴定的,请大家根据小编所整理的内容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做第二次鉴定,如果大家对于工伤赔偿、工伤鉴定等还有问题的,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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