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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鉴定费200元怎么报销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鉴定费200元怎么报销

申请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申请条件:

1、参保人员经过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

2、参保人员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例如鉴定了伤残等级、护理等级;

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继续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申请资料:

1、《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2、《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3、《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拨付审批表》;

4、《工伤认定决定书》;

5、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收据;

6、医学诊断费收据;

7、医学检查报告单。

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是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详情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初次鉴定的费用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需为初次鉴定负担费用。

2.再次鉴定的费用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

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包括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为申请人的情形;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复查鉴定的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同样需要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一致,则复查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复查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的结论不一致,则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鉴定费是可以报销的,报销程序是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公司没有给劳动者购卖保险的,可能就会由公司进行赔偿,而这个时候,劳动鉴定就会由公司报销,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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