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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已婚教师与学生发生婚外情,教师婚外情就必须被开除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据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官网发布的通告称:近期,网络上出现关于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院聘教师袁*鹤,与学生发生关系并致其自行伤害的相关内容。对于文中所提及的事件,事发后工商学院在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调查此事,核实相关情况。按照查清事实、认定责任、严肃处理的原则展开工作。

经调查,袁*鹤与女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在学院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袁*鹤与学生家长发生厮打,引发多人围观,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工作组调查期间,袁*鹤不积极配合调查。该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根据教育部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袁*鹤开除处分。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学校将坚决严查严办,绝不纵容姑息。

【法律解读】

教师婚外情不一定会必须被开除,这与学校的制度有关系。

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

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

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

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

(1)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两人对外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比如,对邻居、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

(3)其他社会公众也认为该二人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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