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自动离职档案怎么办
事业单位自动离职档案怎么办?
劳动者自动离职,而且不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那么就无法办理离职手续,也就不能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最后,导致无法转移劳动者个人档案。
建议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进而才能办理转移劳动者个人档案手续的。
档案调动需要去迁入地人才中心或者有“人事权”的单位开调档函调档即可。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和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
1、当单位同意当事人辞职时,就直接将档案放在当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2、当事人将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签订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
3、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把档案放在该机构,可以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调动档案到其他档案管理机构。
4、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如果当事人拒绝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将从新计算。
档案管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保和档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是辞职转移到下几个公司,社保是要办理转移接续的。可以办理转移接续的部分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三险一金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取出。职工需要做的是携带个人证件和相关材料以及离职证明到当地的社保局养老保险有关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之后再拿着材料和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去办理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以上就是关于辞职后社保的转移问题。
关于档案的办理,是这样的:假如你辞职的那家单位将你的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我们要做的是那这次只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你的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实这种档案的转托管手续在异地办理工作时比较有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专门的员工来负责员工档案方面的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帮忙办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规的公司也会要求我们自己办理,这时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办理方式了。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那就更简单了,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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