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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应收票据的做账方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在会计期末(一般是月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②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为带息应付票据到期收回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③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④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⑷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⑸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结存的应收票据金额。

【例】甲公司2007年6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商品已交付A公司,该商品成本为150000元。当日收到A公司开出并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面值234000元,期限6个月。10月1日,甲公司向B公司采购原材料价款190000元,增值税323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B公司发货时代垫运费1700元;当日甲公将持有的A公司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差额部分用银行存款结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应交税费要写明细账户)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

借:应收票据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

贷:库存商品150000

(2)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19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300

银行存款10000

贷:应收票据234000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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