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配表内容编制的顺序是怎样的
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存在一定的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先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弥补,如果公积金不够,才能以当年利润进行弥补。
(2)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5%~10%的法定公益金。
(4)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5)提取储备基金。
(6)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7)用利润归还投资。
(8)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利。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具体提取方式由股东大会决定。
(10)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表的编制基本就是按照这一顺序,从上至下,依次列示净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表与利润表相似,内部各项目之间具有很强的逻辑关系,具体如下: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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