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错账处理方法如何具体运用
会计错账处理方法的具体运用
案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14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价款46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68000元,成本价为300000元,托收手续尚未办理,已作销售处理。
分析: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应于办理托收手续之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在该笔业务中,托收手续尚未办理,因此不能作销售处理,暂不入账。该笔业务的处理(非故意行为)可视为错账,虚增利润100000元(=400000-300000),应予调整。
A: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5月结账前被发现,可调账(直接冲销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
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B: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5月结账后或2007年12月31日前被发现,又假设当年向投资者按净利润5%的分配利润,可调账如下:
①调减当年利润
借:利润分配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
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利润分配300000
②冲减当年多交的所得税33?000元(=100000×3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00
贷:利润分配33000
③冲减多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元〈=(100000-33000)×10%〉
借:盈余公积6700
贷:利润分配6700
④冲减向投资者多付的利润3350元〈=(100000-33000)×5%〉
借:应付利润3350
贷:利润分配3350
C:假设该笔错账于2007年年终决算日后被发现,又假设上年向投资者按净利润5%的分配利润,可调账如下:
①调减上年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贷:应收票据——乙企业468000借:库存商品3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0
②冲减当年多交的所得税33000元(=100000×33%)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3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00
③冲减多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00元〈=(100000-33000)×10%〉借:盈余公积67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700
④冲减向投资者多付的利润3350元〈=(100000-33000)×5%〉借:应付利润335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50在企业会计核算处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账,但其类型及其调账方法主要包括上述几种,这些方法不仅适用于工业企业日常的财务工作错账的调整,同样也适用于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错账时进行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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