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试用期有何限制
一、法律对试用期有何限制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试用期长短,首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最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而在这些规定的情形中,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对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专门设立的。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告知给劳动者的,不能“暗箱操作”、“内部控制”。否则,劳动者可以以不了解该规定为由而否定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未特别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把招聘广告的内容作为录用条件。
第二,要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确认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第三,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过了这个时间,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而只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还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对于法律对试用期的限制能够有一定的了解,也能够知道哪些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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