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必须先用年休假折抵吗
病假必须先用年休假折抵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治病休息的时间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待遇。因此,职工只要患病或发生非因工负伤的情形,即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休病假,用人单位无权拒绝职工正当的病假申请。所以,职工生病需请假的,一律须先使用年休假的规定欠缺一定合理性。当然,若职工当年的病假累计达到某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确定相关年休假待遇,这几种情形是: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若职工当年休病假未达到上述程度,不能先用年休假折抵病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病假并不是必须要先用年休假来进行折抵的,这个在法律中的解释并不是如此,如果说员工的病假达到了相应的天数,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克扣工资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年休假有可能就享受不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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