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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的概念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待遇、出差补助、独生子女补贴、劳动保护的支出等不是工资总额的范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09、30国务院批准)。

工资总额是养老保险交费基数的依据。

二、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亦称工资率,国家、部门或行业、企业单位对职工规定的在一定的时间内的具体工资数额。有日、月、小时、年工资标准。

三、标准工资。标准工资又称基本工资,它是指职工按工资标准领取的工资。

四、工资形式。工资形式是指职工计发工资的形式。分基本工资形式和辅助工资形式。

基本工资形式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分小时工资、日工资、月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分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包工工资。

辅助工资形式有奖金和津贴。奖金分综合奖、单项奖、质量奖;津贴分工资性津贴、保健性津贴、奖励性津贴、物价补贴。

五、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六、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七、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指一定地域内的一定行业,一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所获得的人均劳动报酬。它以工资总额为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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