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开立的企业工资预留户,作为企业的专用存款帐户,户名为\"×××(企业名称)工资预留户\",由基本存款帐户银行根据企业委托,将用于支付工资部分的销售回笼款、回收施欠工程款转入该户,优先保证职工最低工资的发放。市或区县有关部门下拨的离退休费和帮困基金等,也可转入该户,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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