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查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工资报酬。
第二,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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