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拟于4月10至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将总结交流各地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据悉,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各省(区、市)总工会分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副主席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相关全国产业工会有关人员120人左右。会议还将安排12个单位做大会经验交流,40个单位做书面交流。
据介绍,工会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起步于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目前,逐步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三方合力、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相关立法日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有新的进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实现工资共决,可以改变过去在分配问题上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建立由企业和职工代表协商解决劳动报酬问题的有效机制,解决目前存在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收入偏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职工收入的增加,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包括: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党政主导、各方配合、工会推动的工作机制的经验;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参与,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营造良好法律、政策环境方面的经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经验;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通过完善企业劳动定额、工价标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提高方面的经验;抓好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培训,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团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经验和基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经验等等。
对于未来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全总表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特别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是抓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别是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典型经验,温岭经验就是推动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范例;
三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能力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同时,要加强对推动建立党政主导工作格局,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制定等方面典型经验的宣传。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