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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哪些情况可以支取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我们就职的时候一般都会签署就业合同,除非个别情况例外。然而,农民工算是一个特殊的团体,他们不懂法,生活也是很困难的,所以法律会尽可能的保全他们的权益,就比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么,什么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呢?哪些情况可以支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概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二、四种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

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三、及时补缴建设项目要停工

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部门将责令责任单位在30日内等额补缴已启动支付的保证金。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部门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已竣工项目不予验收。同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任单位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我国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就是在工程开始之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的款项存储在银行的工资专项基金,除了给农民工发工资,任何情况不能挪用的。只要是农民工没错,而单位拖欠工资的,就可以用这项专项基金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如果想了解更多,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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