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厂里以计件工资为由不发加班工资合理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不合理。劳动法规定8小时之外就算加班,这样的规定就是违返了劳动法,所以这样的规定无效,如果你向劳动仲裁,这规定就是一张废纸。

在劳动法上,我国对于加班工资标准的规定划分下面四种情况:

一、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按如下:

1、平时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休息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休假日,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如下:

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按如下: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要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四、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如下:

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所以,按照我国对加班工资标准的规定,虽然现在你们厂里是以计件发工资的,但是这不是不给发加班工资的唯一理由。

对于不发加班工资中还存在疑问,可以找个专业的法律界认识来帮助你解决,在线律师咨询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