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可以按工龄补偿吗
公司被收购可以按工龄补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公司被收购,员工补偿情况如下:
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
原公司要裁员,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进入新公司后,过一段时间新公司裁员,那么新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该计算时间为原公司和新公司服务的总时间)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公司被收购之后员工被辞退了,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补偿的方式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进行确定的,如果没有被辞退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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