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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单位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重大疾病单位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1、明显不可以,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内,公司是需要给员工发放工资的,并且也不能不缴纳,否则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定的医药费的。根据您在职工作时间发放一定比例的工资。病休超过6个月,工资比例会再调整。

2、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

(1) 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4)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3、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

(1) 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

(2) 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4、实务中,企业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处理,主要是两个要点:

(1) 医疗期的问题

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且,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一般系一年为限;

对于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企业依约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医疗期满后解雇的问题

对于可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若为五级以上的,在医疗期内不解雇,但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面就是我国法律当中关于重大疾病单位是否可以不用发工资就有问题的规定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来重大疾病单位应该发工资,如果对于重大疾病单位工资发放的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内容,建议及时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去寻找法律部门进一步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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